为了保证新的价格制度能被有效执行,企业的《产品价格管理程序》规定,销售部门必须在新价格对外公布的同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将最新价目表第一时间内向所有已知和潜在客户公布。在新价目表生效当日起,所有的订单按新价格执行。
为了确认这一内部控制方法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审计人员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获取销售部外联科存档的宣传单底单。经査核确认,外联部门在2009年12月23日和24日有采用传真、信件等方式向所有有确定联系方式的客户发出《重要公函——公司2010年最新价目表》的信件,并有在2009年的12月23日通知相应的广告商,确认其对外公布的价格是最新价格。
抽查了2009年12月26日签订的15份合同,对其交易价格进行了复核,经复核确认,除一份附有《特殊报价申请单》的合同外,其余所有合同的交易价格均是最新价目表上的价格。
通过上述查核,内部审计人员得出结论:销售价目表信息有及时向所有客户公布,并在其生效后确实按新价格执行销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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