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管的重大变化是发行条件之一,因此应该高度重视。目前尚无量化的绝对数指标。

  对于一般的创业企业,常常在设立之初只有一个执行董事,随着公司的迅速发展,“三会一层”才迅速发展、健全起来,在此情况下,如果仅从人数角度,则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变动本质。并且从优化、完善1人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类似的变动多多益善,监管层也持鼓励态度。

  迄今已有多家创业板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从1名执行董事到7人以上董事会的情形,中介机构主要从“执行董事和董事会在议事方式、表决程序、职责权限等方面的异同,参与经营决策的人员来源和担任董事之前的作用,公司的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立法本意”等方面进行论述,最后得出“不存在重大变化”的结论。另外,国有企业派遣的董事由于组织安排导致的变化,也不应认定为重大变化。

  一般来说,应从以下方面对董事、高管变动问题给予说明和解释,判断的标准 仍然是实质重于形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董事、高管变化对上市影响分析,主要分为关注因素、判断和说明。

  变动主体:目前重点关注董事和高管的变化,对监事的变化关注相对较少。

  变动比例:如果报告期内变化比例超过1/3,还需要进一步说明和分析。

  变动人员的岗位和作用、变动人员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关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变化要特别关注。同样,与经营模式特色紧密相关的职位变动亦应注意。如以渠道制胜的企业,营销负责人的变动尤应关注;又如,以研发技术优势见长的企业,对其研发负责人的变动同样应给予高 度关注。

  新成员的来源:如果新的董事和高管原来就在公司任职,也担任管理职位,则应认定为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变动原因: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特殊需要、国有单位上级机关指定等原因导致的人员变化。是否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否因为公司内部矛盾等。

  变动后果:相关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影响。

  其他方面:相比执行董事的变化,非执行董事的变化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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