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持有的问题是指企业虽已有效持有注册商标,但仍然存在持有瑕疵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注册商标已接近有效期

  根据《商标法》第37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企业想要继续使用商标,需要在有效期满之前六个月内进行商标续展。同时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逾期未申请的,该注册商标将会被注销。因此,企业在上市时应当及时审査商标使用年限是否已接近10年的有效期,并及时申请续展注册。

  2、商标注册事项的变更

  商标在注册后的适用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注册事项的变更。根据《商标法》第23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到商标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否则就会影响企业合法使用自己的注 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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