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指由企业内部专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本企业经济活动实施的独立审査和评价,内部审计的结果向本企业报告。

  执行内部审计时,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是审计的主体,企业内最高权力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是审计活动的授权人。

  如果企业设有内审部门,或者是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那么,就一定会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本企业的审计部门或者总公司派来的专职审计人员的审计。在个别敏感时期或申请某个项目时,也有可能接受内审人员针对某一专题、某一部门甚至某一个职员的企业内部专项审计,这就是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和自我监督的重要管理形式,虽然与注册会计师审计一样,也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有诸多差异,主要表现在:

  1、审计内容和目的不同

  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是审査企业内部的各 项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发现问题,内审人员需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或建议;而注册会计师审计主要围绕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不管审计意见是肯定还是否定的,都不需要提出改进措施。

  2、依据的审计准则(或者说标准)不同

  内部审计依据的是内部审计准则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等,而这些规定,不同企业可能差异很大;而注册会计师审计依据的是独立审计准则,这是所有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都必须遵循的准则。

  3、审计方式不同

  内部审计根据本企业、本部门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觉施行;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则是受托审计,只有接受委托后才能对被审计企业进行审计。

  4、审计独立性不同

  注册会计师审计表现为双向独立,既独立于审计委托人,又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因此独立性较强。

  5、审计时间不同

  内部审计时间相对灵活,可以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每年年度终了或中期时定期审计。

  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虽然其差异明显,却紧密关联。内部审计人员也经常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完本企业的独立审计后提供某些项目的管理建议书。

  总之,尽管政府审计、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执行的主体各不相同,审计时的具体对象也有差异,但是它们又相互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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