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审计团队的首要目标是开展在本质上属于操作运营层面的审计活动,包括对银行内部控制环境进行审查。 但是,戴克曼觉得这个范围过于狭窄,他说:“2002年,在我刚担任此职时,我就表示我们必须得扩展我们的审计范围,把财务审查也涵盖在内。这是因为对合规进行审查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对合规审查更加严格,反过来又需要把合规和风险审计纳入我们的全面审计范围。”

  除了财务、风险和合规审计以外,集团审计还与集团安全职能部开展合作,建立法务审计团队,以侦查荷兰银行内部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

  随着审计范围的扩展,控制程序报告就应运而生,这是向管理层提交的一种季度通讯,总结悬而未决的审计问题,概述需要管理作出反应的重大风险。此外,每年两次,也就是在6月30日和12月31日,集团审计还要呈报一份“最高层通讯,围绕审计中发现的结果,陈述最重要的实质性问题,分别呈报给审计委员会和监理委员会。最后,戴克曼还要同公司事务所在的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保持公开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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