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营活动会涉及并购双方,双方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资本运营过程中对财务信息的获取,最终会影响到对目标公司价值的估算和判断。一般来说,并购活动可分为敌意收购与善意收购。二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之一就是收购方获得目标公司财务数据的途径不同。在善意收购过程中,收购方与目标公司都是为了双方共同的利益充分挖掘所有可获得的信息,密切合作以达到最终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目标公司会向收购方提供其需要的内部财务数据,不仅如此,目标公司会尽可能地和资本运营方积极配合以达到一个合理的并购价格,为对目标公司的正确估价提供一切可能的信息资源。善意收购中信息的共享不但是资本运营方的估价需要,同时也是目标公司各方对其价值评估的需要,从而最终达成一个双方共赢的并购计划。

  像攀钢对渝钛白的重组就是一个很好的资本运营范例,特别是在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渝钛白第一次的重组 基础上,使得渝钛白的发展更趋于合理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实际这次的重组不仅仅是对攀钢钛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推动,更是对渝钛白发展的促进和资源盘活,这样更好地整合了我国钛产业的资源,推动了钛产业的发展。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长城公司保证攀钢入主渝钛白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攀钢推荐的人选担任渝钛白的总经理、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或董秘),以保证攀钢对渝钛白的实际经营控制权。

  但在敌意收购中情况就比较复杂,资本运营方和目标公司之间是完全的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这种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对目标公司价值的偏估,最终可能会造成双方的利益损失,特别是资本运营方的进退两难。如果是恶意并购,目标公司通常只提供法律要求披露的最少信息,这就使得收购者处于不利的地位。尤其是当目标公司是一个多部门组织时,收购方将得不到每个部门的具体信息。

  任何一项资本运营项目都需要对目标公司内部的运营情况有一个透彻的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分析资本运营的战略拟合度,从而对资本运营整体成本及操作过程的难易程度作出判断。所以,对资本运营活动性质的判断是相当重要的方面。如果对此没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就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资本运营风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