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漏洞使得许多公可通过收购活动就可以夸大经营现金流。为了创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来自客户的收款),依赖内源增长的公司就会发生经营现金流出。不过,对于依赖收购其他企业来实现増长的公司,往往不用承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就可以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増加。
究其原因,不难发现用于收购其他企业的现金支出在现金流量表中按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处理(当然,基于股票发行的收购活动不会对现金流量表产生任何欺诈)。因此,在收购另一家企业时,公司可以健承全新的现金流,同时又无须承活动现金流出。
此外,通过清算被收购公司的资本,收购方公司就可以实现自身经营现金流的非持续性増加。正是会计处理方面的差异使得那些依靠收购实现增长的公司似乎较那些依靠内源増长的公司具有更为强劲的经营现金沆。
投资者必须意识到,鉴于这种经营活动现金流増长被认为完全合法,所以即便是那些最为诚实的公司在完成收购后也能从夸大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中获益。此外,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増长也可能使盈利质量类指标(如经营现金流-净收入)得到改善,特别是对那些在收购过程中未有任何收入操纵类财务欺诈行为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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