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学和商业决策制定过程中会用到“沉没成本”的概念,指已经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沉没成本常用来和可变成本做比较,可变成本可以被改变,而沉没成本则不能被改变。在微观经济学理论中,做决策时仅需要考虑可变成本。如果同时考虑到沉没成本,那结论就不是纯粹基于事物的价值做出的。

  举例来说,假设你要做一个投资,第二个方案投人10元能得到15元的收益;第二个方案投入5元能得到10元的收益。很显然,第二个方案的收益率是2倍,第一个的收益率只有1.5倍,不如第二个方案收益率高。

  但是如果你已经在第一个方案中投入了5元,你这时还有5元,应该选择投资哪个方案呢?

  答案是选第一个方案!因为它对你来说已经投入的5元是沉没成本,不要再考虑。这就意味着,你只要再投5元就能拿到15元的收益,而第二个方案你再投入5元,只能拿到10元的收益。但是,在这之后再有钱,你就要投资第二个方案了。因为第一个方案的收益率又恢复成了1.5倍,第二个方案的收益率又恢复成了2。

  当然,有时候沉没成本只是价格的一部分,如果你预订了一张演唱会门票,已经付了票款且假设不能退票,此时你付的价钱已经不能收回,就算你不看演唱会钱也收不回来,演唱会门票的价钱算作你的沉没成本。

  再比如,某企业中途弃用的机器设备,如果进行出售,那么,机器设备的原价与出售价格之间的差价就是沉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沉没成本随时间而改变,也就是说这个机器设备使用时间越长,一般来说卖出价会越低(折旧)。

  这样理解起来,沉没成本的概念就相对容易理解了:即是指由于过去的决策已经发生了的,而不能由现在或将来的任何决策改变的成本。人们在决定是否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仅是看这件事对自己有没有好处,而且也看过去是不是已经在这件事情上有过投入。我们把这些已经发生不可收回的支出,如时间、金钱、精力等称为“沉没成本”。

  大多数经济学家们认为,如果你是理性的,那就不该在做决策时考虑沉没成本。比如在前面提到的看演唱会的例子中,会有两种可能结果:

  第一种结果:付钱后发觉演唱会不好看,但忍受着看完。

  第二种结果:付钱后发觉演唱会不好看,退场去做别的事情。

  两种情况下你都已经付钱,所以应该不考虑这件事情。如果你后悔买票了,那么你当前的决定应该是基于你是否想继续看这场演唱会,而不是你为这场演唱会付了多少钱。此时的决定不应该考虑到买票的事,而应该以看免费演唱会的心态来做判断。经济学家们往往建议选择后者,这样你只是花了点儿冤枉钱,而选择前者你还要继续受冤枉罪。

  沉没成本的产生原因主要有策划或决策失误;前期调研、评估、论证工作准备不足,造成中途出问题而无法进行下去;有良好的策划、计划,但执行中偏离轨道,造成事与愿违;执行中发现存在问题,但没有及时调整策略、方案,而是一意孤行;危机处理能力不足或措施不当,使事态扩大及蔓延。

  从成本的可追溯性来说,沉没成本可以是直接成本,也可能是间接成本。如果沉没成本可追溯到个别产品或部门,则属于直接成本;如果由几个产品或部门共同引起,则属于间接成本。从成本的形态看,沉没成本可以是固定成本,也可能是变动成本。

  企业在撤销某个部门或是停止某种产品生产时,沉没成本中通常既包括机器设备等固定成本,也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等变动成本。通常情况下,固定成本比变动成本更容易沉没。

  从数量角度看,沉没成本可以是整体成本,也可以是部分成本。如上面我们所说的弃用的机器设备,如果能变卖出售获得部分价值,那么其账面价值不会全部沉没,只有变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才是沉没成本。

  一般说来,资产的流动性、通用性、兼容性越强,其沉没的部分就越少。“现金为王”的观念也可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固定资产、研究开发、专用性资产等都是容易沉没的,分工和专业化也往往与一定的沉没成本相对应。此外,资产的沉没性也具有时间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转化。以具有一定通用性的固定资产为例,在尚未使用或折旧期限之后弃用,可能只有很少一部分会成为沉没成本,而中途弃用沉没的程度则会较高。

  我们对沉没成本认识往往不够全面,仅仅认识了沉没成本尚不足够。事实上,这当中仍有认识上的盲点。

  决策成本也是必须建立的观念。有这样一些例子:一些审慎的决策者因为将一些不相关的成本纳入决策成本考虑而错失了本来可行的项目,另一些冒进的决策者则因为将相关成本错误排除在决策成本之外而对项目做出盲目乐观的估计。可见,在行动和决策时,建立决策成本的观念十分重要。

  衡量投资项目成本,只能包含因进行或选择该行动方案而发生的相关成本。相关成本指与特定决策、行动有关的,在分析评价时必须加以考虑的成本,包括差额成本、未来成本、重置成本、机会成本等。非相关成本则指在决策之前就已发生或不管采取什么方案都要发生的成本,它与特定决策无关,因而在分析评价和最优决策过程中不应纳入决策成本的范畴,如过去成本、账面成本等。

  从决策的相关性看,沉没成本是决策非相关成本,若决策时计入沉没成本,将使项目成本高估,从而得到错误的结论。考虑已投入资源的机会成本、沉没成本是决策非相关成本,但与其相伴随的机会成本却是决策相关成本,需要在决策时予以考虑。机会成本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成本,它不是一种支出或费用,而是选定某方案可能损失的收人或收益。

  当然,决策中某一既定行动的机会成本有时是很难衡量的,成本估计可能是高度主观和随意的。此外,有关评价应当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以贴现指标为依据,这些都应引起决策者的注意。

  例如,一个已发生了咨询费和开办费的投资项目,当环境发生某种变化需要重新决策时,这些费用作为沉没成本不应当纳入决策成本范围考虑。但在具体会计核算时,则应视决策结果的不同而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最后决定放弃该项目,这些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损益;如果项目继续,则根据会计准则在该项目的受益期内进行成本分摊。可见,为财务报告目的而获得的某项经济活动的成本对于决策目的来说,并不总是恰当的。

  总而言之,沉没成本是行为经济学中一个有趣的非理性且顽固的心理定式。因为在一件事情上投入过成本,我们会变得更难放弃。因此我们要尽量遵循经济学原理,正确区分决策成本与会计成本,本一般说来,沉没成本是就决策或经济评估而言的。从会计成本核算角度看,其实并不存在什么沉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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