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一项系统而又全面的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更好地进行且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机制。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机制包括五个方面,即管理机制、调整机制、修改机制、变更机制、终止机制。
1、管理机制
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制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公司层面,二是政府层面。
在公司层面,股东大会是股权激励的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股权激励的日常领导和管理。一般来说,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具体管理,并由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工作进行监督。
在政府层面,证监会等部门会制定相关制度、法规来管理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
2、调整机制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标的之后,到激励对象行权之日的期间内,可能会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派送红利、股票缩股及配股等情况。这时候,公司需要对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数量、价格进行调整,以便保障激励对象的利益不受损失,维持股权激励的公平性。
调整方法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当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派送红利或是股票拆细时,股权激励标的的数量等于之前数量乘以1加上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派送红利或是股票拆细的比率的和。
其中,这个比率是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及拆细后的股票数量。其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股权激励标的数量=调整前的股权激励标的数量×(1+比率)
股权激励标的的行权价格等于调整前的行权价格除以1加上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派送红利或是股票拆细的比率的和。其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股权激励标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股权激励标的行权价格÷(1+比率)
第二,当公司缩股时,股权激励标的的数量等于调整前的数量乘以缩股比例。其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股权激励标的数量=调整前的股权激励标的数量×缩股比例,股权激励标的的行权价格等于调整前的行权价格除以缩股比例。其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股权激励标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股权激励标的行权价格÷缩股比例
第三,当公司进行配股时,其调整就比较复杂些。其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股权激励标的数量=调整前的股权激励标的数量×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1+配股比例)÷(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配股价格×配股比例)
其中,配股比例是配股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值。
调整后的股权激励标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股权激励标的行权价格×(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配股价格×配股比例)÷[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1+配股比例)]
第四,当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如企业重组并购或是控制权发生变更,也需要调整股权激励标的数量。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进行派息时,股权激励标的的行权价格也需要调整,等于调整前的行权价格减去每股的派息额。其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股权激励标的行权价格=调整前股权激励标的的行权价格-每股派息额
因为股权激励计划都是事先设计好的,所以调整时需要通知激励对象。上市公司董事会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后,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审批或是备案,及时在公司内部公告。
3、修改机制
除了以上原因调整股权激励标的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外,其他原因导致的股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也应该被认定为一种对原有股权激励计划的修改。它会影响激励对象和股东的预期利益,所以必须征得激励对象的同意,经过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般来说,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要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修改:改变股权激励标的行权价格;改变激励对象的授予资格规定;延长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或行权有效期;改变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标准等。中
4、变更机制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的控制权出现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况,股权激励标的不做变更,激励计划也不做改变,激励对象不能加速行权。但是,如果公司因为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而导致该计划涉及的股权激励标的发生变化,那就必须调整激励标的,确保激励对象的预期利益。
激励对象的职务或自身情况发生变化,如职务变更、职务降职、解聘离职、退休离职、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激励计划中的某些条款将会发生变更。
5、终止机制
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因公司未达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资格而终止,如最近一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因激励对象未达到激励标的资格而终止,如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如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无法实施,或是实施效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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