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股权架构和普通合伙股权架构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组成成员之间的区别,并由此延伸出权利的不同。普通合伙股权架构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之间没有区分,除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之外,任何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合伙人。

  有限合伙股权架构的合伙人则必须由1名或者1名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1名或者1名以上的有限合伙人组成,而且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加起来的总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同时,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会高达99%甚至更高,而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通常是1%甚至更低。这也就导致有限合伙股权架构下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普通合伙股权架构下的利润分配机制是不一样的。

  普通合伙股权架构是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有限合伙股权架构的利润分配机制中,有限合伙人虽然出资较多,但通常仅可以分得利润的80%左右,然后各有限合伙人之间可以再依据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而普通合伙人由于负责合伙公司的执行事务,除了可以拿取所有管理资产的3%的管理费,还可以获得20%左右的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股权架构有利于提高财务管控决策的效率,可以有效推动财务活动的实施,甚至由于负责执行事务的人员较少,一般可以由企业老板担任,所以更便于协调财务关系。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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