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企业应缴的增值税,在“应缴税费”账户下设置“应缴增值税”和“未缴增值税”两个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1、“应缴增值税”明细账户

  企业应在“应缴增值税”明细账户下设置“进项税额”、“已缴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岀多缴增值税”等专栏。“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账户格式如下表所示: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

  借 方贷 方借或贷余额

  “已缴税金”专栏,记录企业本月已缴纳的增值税额。

  “转出未缴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转岀应交未缴的增值税。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岀口适用规定退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退税 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转出多缴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转出本月多缴的增值税。

  2、“未缴增值税”明细账户

  为了反映一般纳税企业上缴增值税款的情况,企业应在“应缴税费”账户下设置“未缴增值税”明细账户,核算企业月终时转入的应缴未交增值税额,或转入多缴的增值税额。借方登记月末从“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转入的当月多缴增值税额和当月上缴以前月份应缴而未缴的增值税额,贷方登记月末从“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专栏转入的当月应缴而未缴的增值税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明细账户期末若有余额,必在借方,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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