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银的明显衰落,始于1995年。当时,长银涉嫌与东京协和信用组合、安全信用组合的非法贷款事件有关,行长作为证人被国会传讯。

  长银拥有东京协和信用组合理事长的个人企业EIE公司的巨额不良资产。其主要原因是:首先,在泡沫经济崩溃后,E1E公司的赤字增加,长银为厂顾全主力交易银行的面子,代称其他银行提供了贷款。

  而长银被这些设施的高级感所迷惑。另外,如果长银撤回融资,有可能得罪其他提供贷款的银行,且长银系列的非金融公司仍也可能撤回融资.因此,长银决定茁加贷款。在长银觉察到E1E公司的经营有问题时,长银的融资余额为500亿日元,但在以后的短短3年中,增加到3000亿日元。在长银总行不知道的情况下,长银系列的非银行公司的融资也膨胀到3000亿日元。国会的传讯,使得长银给全国留下了“审査能力差不良资产多”的印象。

  长银的不良资产固然庞大,但与其他银行相比,并非最多。问题在于长银的直系非银行金融公司拥有更多的不良资产。在直系非银行金融公司中,日本租赁公司、NIE公司和日本蓝迪科公司等三家公司的不良资产最多,1997年时高达12000亿日元。长银力图清理非银行金融公司,甩掉沉重的包袱匸然而,鉴于以下原因,这个问题被拖延下来。

  非银行公司的借款很多,三个公司的借款累“接近3万亿日元。如果清理非银行金融公司,大部分借款将 无法偿还,提供巨额贷款的农林系统金融机构势必陷入经营危机。那些中小型人寿保险公司也会受到打击。长银不想成为金融危机的风口,也不想失去信用。行政当局为了防止金融混乱,也不同意清理非银行金融公司。

  日本债券信用银行的情况虽然与长银相似,但却清理非银行金融公司,日本债券信用银行的直系非银行金融公 司不是子公司,叮以按照独立性公司对待,只要下决心就能清理,在清理时与其他银行按同样比例承担损失。日本债券信用银行打破了金融界“清理非银行金融公司负担增加”的惯例。日本债券信用银行感到这样做责任难逃,因此把实际经营权移交给大藏省和日本银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作为大藏省的系列银行继续存在下来。但是,在1998年12月,也被强制性地收归国有。长银则很不善于做这种交易。在处理住宅专门金融公司问题时,尽管第一住宅金融公司是长银与野村证券公司的合资公司,但清理时的损失几乎都由长银负也。长银的逃避实在太晚了。

  长银系统的非银行金融公司总经理都是长银出身的大人物,他们具有相当大的独苴经营权。在日本租赁公司、日本蓝迪科公司的借款总额中,长银占的比重只有10%左右。长银持有的上述三家非银行公司的股份比重也很低。长银的有关事业部门虽然也检査非金融公司的收支状况,但出于尊重他们的自主权,并不逐一审査融资对象和借款内容。长银在衰落的情况下,也许应该采取日本债券信用银行的处理方式。但是,长银却认为自己是主力交易银行,应该对非银行金融公司负责,始终没有放弃这种死要面子的想法。这种自尊心成为采取不负责任的拖延战略的心理支柱。

  市场根据长银的“负责”姿态,把非银行公司的不良资产全部算到长银的不良资产账上。非银行公司的融资对象大部分是房地产和建筑公司。因此,只要地价继续下跌,非银行公司的不良资产就会继续增加。这是长银的信用评级从1995年开始明显下降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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