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出售应收账款不仅合理,而且称得上是穏健的经营决策。不过,投资者必须清楚原本预期在未来时期实现的现金流现被提前取得了,因此这些现金流入被看做不可持续的。本文拟对违法程度更甚的伪造应收账款出售行为进行深入分析。

  虚假出售应收账款

  百富勤系统公司也曾釆用直接隐瞒的财务欺诈手段。百富勤系统公司多年来就一直进行收入造假,导致该公司于2002年破产。百富勤系统公司所采用的欺诈手段包括记录虚假收入、进行互惠交易等。收入造假的结果就是资产负债表中不可收回的应收账款的増加。百富勤系统公司担心这些夸大的应收账款会成为公司进行收入造假的确凿证据。为了隐瞒这些应收账款,百富勤系统公司开始虚假出售应收账款。

  这里,百富勤系统公司的手段就是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以换取现金。不过,如果应收账款回收失败,那么相关风险依旧由百富勤系统公司承担。当然,回收失败的风险巨大,因为这里根本没有顾客一相关销售很多都是 虚假的。签于回收失败的风险并没有转移,所以一旦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百富勤系统公司就得将现金退还银行。

  因为应收账款事实上并未发生转移,所以这种交易就经济实质而言完全类似于抵押贷款,与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德尔福公司的情形相同。百富勤系统公司从银行贷款,同时以应收账款作为贷款抵押物。在现金流量表中,这种抵押贷款应该被记录为融资活动现金流入。然而,百富勤系统公司全然不顾这一经济实质,将这种抵押贷款记录为出售应收账款所得,并且厚颜无耻地报告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对于财务报告中有关风险因素的提示,投资者应该密切关注。许多投资者往往忽视公司所提交财务报吿中的“风险因素”部分,毕竟后者看起来似乎属于法律文本要求。这里,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忽视风险因素就是在让自己冒险。虽然各个季度有关风险因素的文字描述相差不大,但投资者仍然应当仔细阅读,设法找出其中的变化。如果列示了新的风险或之前列示的风险出现了变化,那么公司或审计师就会认为这些变化应该披露。对此,投资者必须清楚。

  例如,在百富勤系统公司因欺诈而破产前一年的2001年,该公司的风险披露中出现了一项重要的新风险因素,这本应当让投资者从梦中惊醒。事实上,百富勤系统公司的风险因素披露变化了两次,分别为2001年6月和2001年12月。根据2001年6月所披露的新信息,百富勤系统公司正致力于新的客户融资安排,包括贷款融资和租赁解决方案。此外,该报告还提到公司的一些客户并没有履行其义务。就风险因素部分披露这一事实而言,这一内容肯定十分重要。

  此外,其他因素如宏观经济影响等间接因素,对公司命定季度或若干季度期的经营业绩也会产生不利够响。例如,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公司面临的是某些客户不断增长的融资需求,包括贷款融资及租赁解决方案。公司预期这种客户融资需求仍将持续。为比,公司已经开展客户融资业务,而这对于公司争取业务非常重要。虽然公司制定了合理的监控和降低相关风险的计划,但无法保证这些计划能有效降低信贷凤险。因客户未能履行义务,公司曾经受过损失。未来若有损失,将对公司及其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之后,百富勤系统公司于2001年12月在上述风险因素披露信息的最后加了一个小句子。虽然区区十余字,但读来就像五级火警信号。

  公司有时可能对某些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出售。百富勤系统公司所做的并不局限于为客户提供新的融资手段,公司还依法岀售其应收账款。对于上述新披露信息背后的真相,以及公司在其他地方根本不提及这些风险因素的遮遮掩掩行为,投资者应当加以警惕。显然,百富勤系统公司试图对投资者隐瞒一些重大事项,在想方设法按最低要求披露信息。

  根据冠群公司2000财年的10-K报告,公司当年年度经营现金流的来源之一就是当年第四季度关于将应收账款转让给第三方的“决定”。当然,因公司并未提供其他细节,投资者无法了解这些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程序以及影响程度。

  公司当年的主要现金来源为扣除非现金费用后的净所得。其他现金来源包括未清应收账款的强劲回款以及公司在第西季度将若干分期付款应收账款转让给第三方的决定。公司也许可以继续加快降低债务、减轻利率风险并减少分期付款应收账款的余额。

  与百富勤系统公司一样,冠群公司也采取某些手段来隐瞒其虚假收入。公司的办法就是减少应收账款,该信息自然也需要保密。每当公司披露某个神秘新协议是导致公司经营现金流(或任何重要指标)增长的重要因素时,投资者就应当设法弄清楚协议的内容。因为只对重大变动有信息披露的要求,所以一旦发现新的披露内容,投资者应当认定公司有重大变动。从好的方面来看,这对投资者进行分析很有价值。从坏的方面来看(想想冠群公司所做的),这可能是公司隐瞒其不当行为的警示信号。

  公司所披籍的新信息给出的是更多回答,而非招致更多的疑虑。如果公司所做的披露俗好相反,那么投资者应当远离这种公司。

  威帝斯半导体公司对百富勤系统公司与冠详公司的仿效

  威帝斯半导体公司承认将银行贷款记录成了出售应收账款所得。该公司所谓的欺诈计划就是在每个季度末将应收账款(其中许多属于应收账款坏账或虚假收入)“出售”给美国硅谷银行。这样,威帝斯半导体公司的应收账款显得相对稳定。事实上,威帝斯半导体公司的应收账款损失风险从未发生转移,因为银行有要求威帝斯半导体公司购回这些应收账款的权利。

  威帝斯半导体公司欺诈勾当的暴露纯属偶然。当时,公司董事会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正在调査该公司有关股票期权回溯的行为。正如蝉郷理论(坏消息总是一个接一个地出现)所述,除了采用期权问题外,该专门委员会还发现了很多其他问题。其中就包括采用不当会计处理手段。该专门委员会还列出了公司一长串欺诈手法,其中有两项就与现金流操纵有关,分别为:①将某些交易按应收账款出售而不是按借款进行会计处理;②未披露导致所报 告现金余额增长的行为,而这些余额显然不能作为整个报告期的现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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