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常常想方设法对投资者隐瞒其通过岀售应收账款而得到的经营现金流。例如,电子产品制造商新美亚科技有限公司在11月初报吿了截止月为2005年9月的第四季度财务报表。根据所发布的盈利情况,新美亚科技有限公司决定重点展示其第四季度的业绩“亮点”之一:公司所实现的强劲的经营现金流。对于应收账款减少一事,新美亚科技有限公司还自豪地在公告开头加以宣布。

  不过,新美亚科技有限公司的盈利公告并未给出事情的全貌。约两个月后,许多投资者尚在度假之时,新美亚科技有限公司在2005年12月29日公布的10-K报告中披露了实情:第四季度经营现金流的増长主要来自应收账款 的出售。根据风险指标集团的报告,新美亚科技有限公司报吿的应收账款出售金额中有2.24亿美元在季度末仍面临被迫索的可能。与上季度报告的8400万美元相比,显然増加了很多。虽然过去新美亚科技有限公司一直偷偷出售应收账款,但从未出现过如此大的金额。如果没有应收账款出售金额的增加,新美亚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就要减少1.39亿美元,即应当降至3600万美元而不是所报告的1.75亿美元。

  为消除应收账款出售的影响,应对经营现金流进行调整。调整时,应该根据季度末未支付应收账款出售金额的变动进行。这样,会计处理的就是上个季匿未支付、但当期所收回的应收账款。

  通过阅读季度报告材料,投资者可进行有效推测。当然,全文阅读10-K报告本应能发现公司经营现金流增长靠的是应收账款的出售。不过,在公司公布IO-K报告之前,投资者是否有过这方面的怀疑呢?事实上,答案是肯定的。精明的投资者完全可以阅读前一季度的10-Q报吿,从而发现新美亚科技有限公司曾经讨论过应收账款出售至少增长了4倍的情况。此外,投资者也会发现早在两个季度前公司在盈利电话会议上提到过这些销售计划。那些超级投资者应知道,对于第四季度公司应收款项的突然大幅下降而导致的经营现金流的大幅増加,投资者应当引起警惕。

  投资者应当远离那些不精明的公司。如果公司对出售应收账款之类敏感而重要的计划未能公开披露,就属于明显不当行为。因此,如果公司不能对投资者披露具体情况,那么投资者就应当引起警惕。投资者应当质疑公司为何要对应收账款变现进行保密。也许,管理层的目的只是为了粉饰其现金流量表。最坏的情形可能是为了对投资者隐瞒实际现金危机。显然,这里不仅仅是为了粉饰,而是为了隐瞒公司严重恶化的经营状况。就在2002年申请破产前6个月,野心勃勃的网络公司——环球电讯公司就出售了1.83亿美元的应收账款。同样,施乐公司在1999年年底偷偷出售了2.88亿美元的应收账款,为的就是实现1.26亿美元的年末正现金流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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