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有些公司的经营能取得可靠持续的増长,公司完全有把握将数十亿美元的已实现收入隐瞒起来以备未来时期所用,而当期仍能满足华尔街的预期目标。不过,现实中更为常见的是,如果公司取得一笔预料外的收入,多会采用将当期收入推迟至将来某个期间进行记录的欺诈手段。

  将预料外所得转为未来期所得。这里以位于佛罗里达州的美国格雷斯公司为例来进行说明。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格雷斯公司的保健子公司就经历了收入出现预料外大幅増长的情形,导致这一情形的塬因就是医疗保险偿付政策的变更。对此,公司管理层通过增加或设立准备金账户将部分预料外所得进行了递延记录。到1992年年底,这些准备金账户的金额激增至5000多万美元。通过先设立这些准备金账户,然后再转出来,其子公司所报告的盈利増长在1991-1995年稳定在23%~37%。不过,实际増长率介于8%~61%。格雷斯公司于1995年出售了该子公司。

  当时,格雷斯公司将全部超额准备金转为了收入,借用的名义就是“会计估计政策的变更”。对于此类不可持续的盈利的大幅増加,投资将巨额交易性所得转为未来所得。安然公司通过非法操控加州能源市场在2000~ 2001年使其交易部门获得了暴利。因盈利丰厚,管理层决定将部分盈利留作以后季度的收入。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观点,安然公司这样操作的目的是为了掩盖其交易性操作的暴利程度以及盈利的波动性。与安然公司其他欺诈手法相比,这一手法操作非常简单:只要将这些所得留在资产负债表的准备金账户中就可以延迟记录部分交易性所得,而这些准备金可随时动用,有助于安然公司在经营艰难时期避免报告重大亏损。

  到2001年年初,安然公司未披露的准备金账户金额已激増至10亿多美元。后来,安然公司以不当手段转出了数亿美元的准备金,以确保公司业绩符合华尔街的预期。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安然公司之后再没有在其他季度利用这些未曾使用的准备金,是因为安然公司于2001年10月东窗事发,需要公开所有留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的收入。2001年10月,公司的所谓艰难时刻终于到来了:对投资者而言,简直就是无一幸免的五级飓风。

  动用准备金账户来调节所得实属严重犯罪。调节所得是许多管理层常用的策略,因为华尔街看重的是穏定的可预测的盈利增长。不过与过早记录为收入这一收入操纵类财务欺诈手法一样,通过准备金账户将所得转移至未来时期也属于严重的所得操纵行为。在这两种情况下,共同结果就是形成了误导性财务业绩。如果收入记录过早,那么就会把未来收入记录在当期;相反,如果调节收入,使其变得平稳,那么当期收入就被转移至未来时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