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如何在买方最终接受产品前就形成收入的三种财务欺诈方式。具体而言,这些方式包括:①在为买方装运产品之前进行收入记录;②在为买方之外客户装运产品之后进行收入记录;③装运已发生但买方仍有能力阻止交易的情况下进行收入记录。

  1、发货之前卖方进行收入记录

  颇有冋题且常常引起争议的一种收入确认法就是所谓的“平衡支付协议”。按照平衡支付协议,虽然卖方已为顾客开票,但仍持有货物。对于之前所讨论的大多数交易(仅有少量例外),收入确认要求先为客户装运产品。按照会计准则,卖方可以确认平衡支付交易的收人。不过,前提条件是由客户做出此类安排,且以客户为主要受益人。例如,如果买方没有足够的储存空间,就有可能请卖方帮助代保管已购货物。如果平衡支付安排由卖方做出且以卖方为受益人,那么绝对不能对收入进行提前确认。

  投资者应对由卖方提出的平衡支付交易策略保持警惕。如果平衡支付交易策略是由卖方提出的,那么投资者有理由认为卖方企图对收入进行提前确认。例如,日光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艾尔•邓拉普就釆用平衡支付交易策略来粉饰公司的财务业绩,使报告的业绩好于实际业绩,其手段就是虚増日光公司的收入。

  因急于増加“转向之年”的销售额,日光公司希望能说服零售商提前6个月购买所需要的烤架。考虑到可享受大额折扣,零售商同意购买商品。不过,他们得等上数月才可实际收到货物,而货款则要在开票6个月后才支付。同时,这些货物要从密苏里烤架工厂起运到日光公司向第三方租用的仓库,然后一直储存在那里直到客户需要为止。

  尽管如此,日光公司还是将来自3500万美元平衡支付交易的全部销售收入和利润进行了记录。当外部审计师事后重新审査这些账目时,将3500万美 元交易中的2900万美元转至以后季度。安达信在审计时一度质疑过这些交易的会计处理方式。不过,每次下审计结论时,安达信总指出该额度对整体审计情况无实质性影响。有时,要发现会计处理方法存在激进行为的信号可以说根本不可能。就日光公司一案而言,投资者还得仔细阅读该公司报表中关于收入确认的脚注。

  公司对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主要发生在给客户发货之时。少数情况下,应客户要求公司也许会通过平衡支付交易的形式销售季节性产晶。这些货物必须单独存放,其持有风险及法定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客户。1997年10月29 日,平衡支付交下的销售收入约占该公司合并报表收入的3%。

  最终,公司董事会发现艾尔•邓拉普其实并未釆取任何措施来提升公司业绩,他所做的只是运用不当会计手段来抬高股票价格。这样,董事会就解雇了艾尔•邓拉普。

  2、卖方在向买方之外的客户裝运产品之后进行收入记录

  审计师经常审査公司的装运记录,这些记录往往构成卖方向客户交付货物的证据,卖方再据此进行收入记录。管理层有时会欺骗审计师(或投资者),让他们以为装运给他人的产品就是装运给客户的。这里,我们来分析一下脆奶油甜甜圈公司的情况。

  脆奶油甜甜圈公司的部分收入来自向其特许经销商销售生产设备。当然,只要特许经销商的确收到了生产设备,那么公司在将设备装运给特许经销商后立即记录收入就是合理的。2003年,为了竭尽全力骗过审计师,脆奶油甜甜圏公司假装将设备装运给特许经销商。事实上,公司虽然装运走了设备,但只不过是将它们装运至公司所拥有的挂车运载船而已,特许经销商根本不能进到那里。虽然特许经销商并没有收到这些设备,但脆奶油甜甜圈公司仍然进行了收入记录。

  投资者须对寄售协议保持警惕。另一种在起运时就过早记录收人的方法就是寄售。按照寄售协议,先将产品装运给中间商,即受托人。事实上,受托人就是外部销售代理,其工作就是设法找到买家。只有当销售代理与最终用户完成交易时,制造商(委托人)才能确认相关收入。如果委托人在将货物装运给受托人之时就记录收入,而此时货物尚未出售给最终用户,那么这些收入就不应该被确认。日光公司在找到最终用户之前就确认了3600万美元的寄售收入,这种会计处理显然不合适。

  投资者必须弄清楚真正顾容是分销商还是最终客户?在有些行业,记录收入时要弄清楚谁是“顾客”有点复杂。例如,在半导体行业,制造商可能先将产品销售给分销商,分销商再将产品卖给最终用户。在决定收入记录时,制造商既可能选择产品销售给分销商(卖进)之时,也可能选择产品最后销售给最终用户(卖通)之时。这两种方法的应用都很广泛,而且的确都为公认会计准则所认可。不过,当公司将较为稳健的卖通模式调整为较为激进的卖进模式时,投资者应多加警惕。通过上述调整,公司就可以加快收入的确认,从而人为地做大利润。

  这里,以电子存储网络解决方案供应商麦迪数据有限公司所做的调整为例(麦迪数据现已并人博科通讯系统公司)。麦迪数据有限公司在2004年12月的季度财务报表中暗藏有收入确认政策调整的信息,该信息表明公司对收入确认将提前至卖进点而不再是原先的卖通点。特别令人迷惑的是,即便公司釆用了更为激进的收入确认方式,但公司的销售增长依然平缓。如果收入确认政策没有调整,那么公司的收入显然就会下降。

  投资者应能很快发现这方面的冋题。公司的应收账款出现大幅増加,但销售收入保持不变,结果使得应收账款周转夭数从前一季度的50天上升至60天。尽职的投资者会细究出现这些增长的原因,从而发现麦迪数据有限公司对收人确认政策进行了调整的情况。这一例子表明,投资者要做的不只是评估会计方法变更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准则,他们还得随时质疑变更的原因以及为何要在此刻进行变更。很多时候,会计政策变更,即便符合公认会计准则,其目的都是为了掩盖经营恶化的事实。

  这样做的原因在于按照价格保护和存货同转权规定设法获得足够关于退货或赊销的历史经验。自2001年以来, 麦迪数据有限公司一直在监控并跟踪分销商退货及购买模式。我们认为截至2004财年第二季度公司已取得足够的历史经验。因此,在2004年的第三季度,公司开始执行在装运点进行分销商收入确认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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