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监查院法规定,所有的政府机构都接受监查院的审计。驻外使领馆也不例外。韩国监查院的做法是:对驻外使馆进行现场审计之前,要在国内对外交部的情况进行初步调查、通过初步调查分析发现的问题,形成审计方案,组成审计小组。审计小组大约10人,由处长或副处长担任审计组长。审计范围包括所有应接受监查院检查的事项,除了涉及外交政策和政治敏感问题之外。

  监查院负担所有的审计费用,包括机票、食宿、当地的交通费用等;审计的内容涉及各领使馆财务收支、办公及住宅楼建设维修情况、人员工作补贴、车辆使用情况等。规模圏套的领使馆每两年审计一次,而小型领使馆则很长时间才审一次,这主要是因为监查院的经费有限。通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涉及:

  1、公车私用。

  2、护照管理不当,签证方面的问题。

  3、休假、培训、住宅等方面领双份补贴。

  4、签证资收入管理不当。

  5、资源浪费,如购买不必要的汽车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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