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审计处

  审计处是审计部的隶属部门至2000年12月31日台湾地区共设有4个审计处。根据业务繁简审计处分为一、二等,由审计部上报监察院核定,台湾省审计处是一等审计处,内设5科1室(复审室)6个业务部门和总务科、会计室、人事室3个行政部门。台北市、高雄市及福建省审计处为二等审计处。台北市、高雄市审计处内设部门和一等审计处相同,福建省审计处的规模略小,其业务部门只设3科1室。

  台湾审计室

  审计室是审计部在各县(市)酌设的审计机构至2000年12月31日台湾地区共设有20个审计室。审计室内设3至5课办理审计业务;另设置人事管理员、会计员协理人事、岁计、会计及统计等行政事务。根据业务繁简,审计室也分为一、二等。一等审计室10个,分别为:基隆市、台北县、新竹县、台中市、彰化县、云林县、嘉义市、台南市、屏东县、花莲县审计室;二等审计室10个,分别为:桃园县、苗栗县、台中县、南投以、台南县、高雄县、宜兰县、台东县、嘉义县、新竹市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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