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收购或者代理权竞争中进行选择的决定因素

  斯瑞德哈伦和里因安纳姆的一项研究试图说明为什么在一些案例中发生了股权收购,而在另一些案例中是代理权竞争。资本结构似乎是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低杠杆资本结构的公司更容易成为股权收购的目标。斯瑞徳哈伦和里因安纳姆由此推断,资本结构中的股权资本越多,可收购的股份就越多。斯瑞德哈伦和里因安纳姆还发现,一般情况下,发生代理权竞争的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要低于股权收购的目标公司,在代理权竞争中,目标公司较差的业绩使反对者能够更加强烈地要求更换管理层及实施其他变革。

  发生代理权竞争的目标公司业绩较差这一结论还被伊肯伯里和拉格尼沙克所证实,在一个由97起选举竞争组成的样本中,伊肯伯里和拉格尼沙克发现,“在代理权竞争公告日之前出现了负的超常收益率和恶化的经营业绩”。

  代理权竞争与股权收购的结合

  有时候代理权竞争和股权收购会被结合运用。一个经典的案例发生在1986年5月1日,当时阿舍•埃德尔曼出价收购弗吕霍夫公司。已经购有弗吕霍夫公司5%的股权的埃德尔曼想控制整个公司。他向弗吕霍夫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收购建议,但遭到了拒绝。于是,埃德尔曼増持股份到9.5%,并将收购价格提高到每股42美元。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埃德尔曼还发起了代理权竞争,他提议任命自己的董事,这些董事当然会赞成他的收购计划,最后埃徳尔曼在代理权竞争中失败,但随后他以每股44美元的价格正式提出了股权收购。

  与股权收购联合使用,代理权竞争可能是一个有效的辅助工具。敌意收购者可以利用代理权竞争来影响股东支持取消目标公司反收购防御措施的提议。例如,利用代理权竞争,收购者可以使目标公司解除毒丸计划或者其他反收购防御措施,随后采取更有效的股权收购。购买者和/或反对者可接受的另一种选择是,使目标公司同意在不受现行州立反收购法的约束下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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