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长评聘法是为了切实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进一步健全审计组长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聘任机制。

  渭南审计局出台审计组长评聘办法

  陕西省渭南市审计局于2006年5月出台了《审计组长评审聘任办法》。

  该《办法》围绕加强审计工作队伍建设,以明确任职资格为重点,对审计组长的聘任程序、条件、期限、职责、奖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1、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业务科室科长,副科长均具有审计组长资格。其他人员申请审计组长任职资格的条件是具有审计师、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从事审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业绩较为突出,通过全国审计系统或人事系统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

  2、明确了聘任审计组长的条件:(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2)有较高的审计专业知识。(3)是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4)有爱岗敬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3、明确对审计组长实行岗位津贴制和审计组长的质量责任,对出现质量责任事故的审计组长,将予以处理,两年内不得担任审计组长,两年后其审计组长的任职资格需重新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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