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小位微的“村官”,毕竟执掌一村的政务、财务大权,而农村群众监督的力度相对又较小,就给有些“村官”蚕食村级经济造成了可乘之机。通过审计发现某村官,竟贪污挥霍几千万元土地款。这说明凡腐败者,没有职位的界限,只要有权,他们可以是权倾一方,难怕是芝麻绿豆的小官。因此在惩治腐败中,不仅要审计“大”官,也得审计“小官”村官也是官。前阶段农村推行“村务公开”,其初衷之一就在于防范“村官”腐败,不过腐败现象却并不因为“村务公开”而绝迹。

  浙江峡州市仙岩镇去年有10多个村书记、主任落选,镇里派出审计小组并邀清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加,进行专门审计。完成对8名村干部审计的结果,2名贪污、挪用公款触犯刑律,3名有一定经济问题,8人中有5人“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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