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长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以县(区)长任职期间其所在县(区)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财政收支情况和县(区)长的廉政责任情况作为审计评价标准。

  县(区)长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审计重点

  1、财政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情况、预算执行和决算、预算外资金(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查县(区)财政预算编制和预算批复的程序性、合法性,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性、决策编制的完整性,分析决算收支结构、主要经济增长点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及产生的效率效果;审计各项入库收入的及时性、足额性,关注违规煺库现象,分析所出台优惠政策对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减、免、缓影响;审查预算外资金(基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纳入财政预算外管理的各类预算外资金(基金)的征收项目、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预算外资金(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合法性、效益性,审查出台收取预算外资金(基金)的地方性政策的合法性;审查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筹集的合规性,应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及时性、足额性,专项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和使用的合法性、效益性。

  2、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特别关注重要国有资产(如土地)运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改制、重大项目的引资情况。审查国有资产的运营、处置或变卖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资产的处置权益是否列作预算收入。

  3、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及其产生的效率效果。审查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的可行性分析的恰当性,决策的民主程度;审查资产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关注有无虚假投资,骗取上级投资或补贴以挪作他用的情况。

  4、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情况。审查政府向外投资或举债,为基础建设等而进行的集资或贷款、财政担保及或有负债等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情况。

  5、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审查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四项专项基金和民政部门管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6、对于县(区)长廉政情况的审计,应当以县(区)长经济管理职责为切入点,深入到县(区)长管理县(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审查县(区)长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重点建设项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改制等经济活动中有无侵占国有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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