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审计工作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对世行、亚行以及其他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组织的贷款、援款、赠款项目审计。

  二是对外国政府的贷款进行审计调查。

  三是加强对外资运用审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

  审计机关通过审计,通过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如实披露,来达到促进管理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外资审计力量,2000年审计署在1999年提出的“加强监督、内外合一、如实披露”的外资审计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在部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审计中试行“上下结合”的审计方式。即由上级审计机关和下级审计机关的外资审计人员共同组成审计组,代表审计署外资司,先对中央级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进行全面审计,然后将审计工作组的成员派往部分省级审计机关,参与省厅(局)对该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审计。派出的审计人员直接对署外资司负责。

  按照这个思路,今年3至4月份,外资司抽调了部分省厅和特派办的外资审计业务骨干,与外资司的审计人员共同组成两个审计组,分别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和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进行了审计。在此基础上,抽査了扶贫办外资项目和农业部外经中心管理的红壤二期开发项目,并分赴上述项目涉及的10个省(自治区),参与各省(自治区)审计厅对上述项目的审计,还对24个项目进行重点审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