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银是于1952年12月以政策目的成立的制度银行。当时,城市银行的财务内容处于“超额贷款”的状态,贷款余额超过存款余额的10%。如果出现城市银行的经营陷入危机的流言,银行的存款就会外流,银行马上就会遭到挤兑。

  企业处于“超额贷款”状态,因此,如果银行为改善财务状况而惜贷,企业立时就会倒闭。造成超额贷款的原因是:在战后经济恢复时期,资金需求十分旺盛°战后发生了 严重的财政通货膨胀,政府釆取了均衡财政政策。城市银行从日本银行的借款余额直线上升。正是为了改变超额贷款状态,同时也为了向重要产业供应丰富的低利设备资金,才建立了长期信用银行制度。长期信用银行是一种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同时供应长期设备资金的专门银行。

  金融债券不仅期限长,而且不会像存款那样被提走。为了供应设备贷款,需要这类长期固定的资金,而最好的筹集资金办法是发行金融债券。金融债券分为付利债券和折扣债券。付利债券占主要地位(期限3年,1955年以后改为5 年)。

  在长期信用银行制度之下,城市银行可以回避设备资金贷款。城市银行把因此而折省下来的资金用于认购付利债券。由于付利债券是日本银行实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对象,可以作为从日本银行拆借资金的担保,因而有利于提高财务的 流动性。

  政府考虑建立两家长期信用银行,希望通过竞争促进发展。一家是拥有80年从事产业金融历史的日本兴业银行(简称“兴银”),另一家就是新成立的氏银。1957年又成立了日本债券信用银行(简称“日债银”)。这样,长期信用银街变成三家。

  政府对新成立的长银给予十分优厚的待遇加以保护,以优先股的投资方式提供50%的资本金,在成立后3年中,大藏省资金运用部认购长银发行的全部金融债券的40%。第一任行长和第二任行长都是大藏省的离职高级于部。此后,在近20年中,都有一位大藏省离职高级干部担任副行长成专务董事。长银的发展之所以一帆风顺,主要是由于资 金运用部认购金融债券。长银债券在民间的主要买主是城市银行。长银的交易对象企业几乎都以城市银行作为主力交易银行。如果城市银行购买的长银债券增加,长银对以这家银行为主力交易行的企业提供的贷款也增加。

  由于资金运用部认购长银债券,因此,长银可以提供相 当于城市银行认购长银债券金额两倍的贷款。也就是说,城市银行认购的长银债券增加一个单位,长银为城市银行系列企业的贷款可以增加两个单位。结果,城市银行不仅减轻了设备资金贷款的负担,而且以长银债券作担保,增加从日本银行的拆借资金。这实在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长银债券的销售额急剧漕加,长银以迅猛之势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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