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税务经费审计

  江西省奉新县审计局在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近几年来,各乡镇政府每年支付给国税所、地税所的“税务经费”少则五六万元,多则十几万元。主要被用于税务干部奖金、福利及税务所的小车经费及招待费。

  按规定,乡镇税务所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已由其上级财政统一安排,乡镇财政无论是预算内还是预算外,都不应再安排乡镇税务所的“税务经费”。但是,为了调动“上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帮”本级政府完成过重的税收任务,乡镇党、政领导只能想方设法满足不隶属乡镇的税务干部的要求。

  这种“税务经费”实质上就是新形势下出现的部门乱收费行为。

  政府非税收入审计

  政府非税收入审计主要是指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以及其它非税收入等进行审计。

  山东省苍山县积极釆纳审计建议,出台了《苍山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近几年来,苍山县审计局把非税收入及其征缴单位作为审计重点。通过审计发现,该县政府非税收入规模不断增大,但是由于该县对政府非税收入主要按照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致使数额巨大非税收入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益低,有非税收入的部门单位成为违规违纪的“重灾区”,也是“三乱”不禁和滋生腐败的重要根源之一。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办法》在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预算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 收入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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