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审计

  预算外资金审计即对行政事业单位对预算外的收入进行隐瞒,转移、设置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 行审计。

  隐瞒转移的预算外资金主要有:资产出租收入不入账;三产服务收入不入账;协作分成或返还收入不入账;以实物等形式抵算资金不入账等。

  某县审计局查出预算外资金不入账400万元

  某县审计局对2005年全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审计及调查,发现有少数单位设置小金库15个隐瞒、转移预算外资金400多万元户。

  预算编制审计

  编制审计的内容:

  1、预算编制是否合法、细化。

  2.预算编制依据和标准是否充分、合理。

  3、预算收入是否真实、可靠。

  4、预算支出是否合法、合理。

  5、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准确。

  算编制审计的方法:

  1、审查报表与了解情况相结合。

  2、预算编制审计与专业审计相结合。

  3、预算编制审计与日常审计调查相结合。

  4、查处问题与分析研究问题相结合。

  预算执行审计

  预算执行审计即对各级各地区各部门编制上报经批准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法施行后,我国的财政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审计机关不仅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简称“上审下”),还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简称“同级审”),单一的“上审下”制度转变为“同级审”与“上审下”相结合、相对完整的财政审计制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既包括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对税务、海关等征收部门的审计,对国库系统办理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的审计,也包括对政府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湖南首度公开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七厅局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2004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5882个单位(项目),查处违规金额83.2亿元,损失浪费金额5073万元;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事项687件,移送司法机关违法犯罪案件线索23起;提交审计工作报告、信息2205篇,被批示釆用865篇,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23个,建议纠正部门不当规定5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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