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收纳拨付预算资金审计即国库审计(简称国库审计)。对国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划解和退付情况的审计,是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的范围主要是国库当年预算资金收纳、划解和退付情况,有的可能要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到地方金库。

  审计署对各地国库资金的收纳、划解、退付、支拨情况进行审计

  1996年第一季度,审计署组织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对14个中央国库省(市)分库办理1995年度中央预算收纳、划解、退付和支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所属中心支库、支库和国库经收处进行了重点延伸审计,查出违反国库管理制度金额9.95亿元。

  1997年10月,审计署对北京、天津等 18个省市分库、中央国库分库对1996年10月至1997年9月中央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退付和支拔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59个中心支库、154个支库及56个国库经收处。审计查出违反国库管理制度金额7.30亿元,其中影响中央收入4.04亿元。

  1998年10月,审计署对国家金库北京、河北等18个省、市、自治区分库对1997年10月至1998年9月中央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退付和支拨情况,1997年度使用国债发行付手续费情况,以及办理地方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47个中心支库、72个支库及16个国库经收处。审计查出收入级次审核不严,将中央收入缴入地方国库和违反规定为税务部门办理经费退库、提取不合理的代征代扣手续费等违法违规金额16.06亿元,其中造成减少中央财政收入2.088亿元。

  1999年11月至2000年1月,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审计了北京、黑龙江等中央国库12个省(市)分库,并延伸审计了15个中心支库1999年度办理中央预算资金的收纳、划解、退付情况。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5.43亿元,其中影响中央预算收入4.29亿元。

  2000年11月至2001年1月,审计署对中央国库8个省级分库办理2000年度中央预算资金的收纳、划解和退付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部分中心支库、支库及国库经收处,同时还对财政部门和征收机关设立预算收入过渡户问题及国库部门清理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调查。审计查出违反国库管理制度金额12.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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