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天堂和离岸世界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无论你生活在何处,无论你是谁,也无论你想什么,有没有意识到,它都影响着你。

  离岸世界其实并不遥远,它就在你我身边。世界上超过半数的贸易,至少是书面记载的贸易活动是通过避税港进行的。所有银行业中超过半数的资产总值以及跨国公司超过三分之一的海外直接投资是在离岸世界发生的。国际银行85%左右的业务及债券发行是通过一个不属于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欧洲市场”这个离岸场所发生的。我们接下来就要探索一下这个离岸场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在2010年,仅全球的小岛金融中心的资产负债表就将增加18万亿美元,这相当于全球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左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补充说,这个预测值很有可能还低于实际增加值。美国审计署在2008年的报告中指出,全美10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中,有83家在避税港都设有分公司。由税务公益权利组织在2009年以“离岸”更广泛的定义完成的调查报吿显示,在欧洲的百强企业中, 有99家通过离岸分公司开展业务。到目前为止,各国中开展离岸业务最多的公司都是银行。

  人们对避税港这个概念的定义持不同看法。事实上,单就“避税港”这个词来看多少有点儿以偏概全的意思。避税港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不仅仅使设在那里的公司逃避税收,同时还能提供交易的隐蔽性让这些公司免受金融法规的监督,并且逃脱各国法律法规的管辖。在这本书里,我将采用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来定义避税港,那就是“通过提供稳定的政治的保障,使得企业和个人免受其他国家和组织法律法规的监督和裁决,以达到吸引企业和个人到此开展商业活动的场所”。公司在社会中除了生存与受益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避税港的核心业务就是使公司逃离这些来自社会的责任,包括税收、金融条例、刑法、继承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管辖,这就是避税港存在的目的和全部。

  我之所以用-个更宽泛的概念来定义避税港,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对 于目前来说被大众所接受的某一国家或地区通过蔑视他国法律达到自身富裕的 做法,我实在不能苟同;第二,我想借此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现代世界发展的历史进程。这个更为宽泛的定义,能更有助于我向大家展示,离岸系统并不是在全球经济以外自由发展产生的,相反,全球经济是以离岸系统为核心发展起来的。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讲如何来识别这些避税港。

  首先,我的同事们经过仔细而艰苦的研究发现,避税港都通过不同的方式,不同程度地拒绝与其他地方司法系统合作和进行信息交换,以达到为公司提供秘密商业活动场所的目的。“秘密司法管辖区”这个词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产生于美国。我将根据说明侧重点的不同交替使用“秘密司法管辖区”和“避税港”这两个定义来说明相同问题。

  避税港的另一个通常标志当然是釆用极低的税率或零税率,它们通过向人们提供合法甚至非法进行逃税的场所而吸引财富。

  “秘密司法管辖区”(“避税港”)通过自身提供的优惠政策限制本国公司的资金用途,避免本国公司从“秘密司法管辖区”(“避税港”)为外来公司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受益。从根本上来说,离岸实际上就是逃到另一个地方,离岸服务也是为非本国居民提供的。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避税港:它为外国投资者提供零税率投资场所,对本国居民投资者却釆取全税率进行征收。这种限制本国企业资金用途而允许外国投资者随意投资的做法危害性是很大的。

  另外一种识别“秘密司法管辖区”(“避税港”)的方法是看当地金融服务业是否极其庞大,与当地经济总体规模不成比例。2007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用这种方法正确判断出英国实际上是离岸司法管辖区。

  还有一种简单而有趣的方法来判断避税港,那就是当地的新闻发言人会定期对外界声明“我们不是避税港”,并从各种角度回应外界的批评和质疑,比如公开表示“大家不应该用过时的老眼光来看待我们,那些都不能反映如今的客观事实真相”。

  判定“秘密司法管辖区”(“避税港”)的最重要的方法是有书面定义的,那就是当地政策是否被金融服务行业的利益或者犯罪行为,或者两者共同操控,并且与离岸商业模型相对的更有意义的境内商业模型被废弃使用。这也正是我将“政治稳定性”引入我对避税港定义的原因所在,因为民主政治可能进行的干涉或打断离岸商业模式的风险基本上不存在。这种政治上的操控创造了伟大的离岸悖论:这些商业行为极端自由的离岸区域在政治上却极度压抑,不允许任何批评声音的存在。

  隔绝来自地方的一切质疑和不同观点,这些避税港地区弥漫着一种在道德标准上完全黑白颠倒的气氛:在商务活动中对犯罪行为和贪污贿赂视而不见已经成为了众人遵循的最好的做法,而依照法律秩序告诫这些错误做法的行为却被归为应当遭受惩罚的犯罪行为。这种纯粹的利己主义已经变形成为了一种普遍漠视民主与社会,甚至藐视民主与社会的行为。

  纽约的一位亿万富翁莉昂娜•赫尔姆斯利曾经的名言是“只有小人物才纳税”。她说得对,尽管她自己也没有“大”到免除牢狱之灾,可能只是因为她还算不上真正的“大人物”。媒体大亨鲁伯特•默多克恰恰相反,他的新闻集团旗下拥有福克斯新闻频道、聚友网、太阳报以及其他多家媒体公司。新闻集团本身是一家巨大的离岸公司,却使用着一切可能的合法手段进行商业活动。记者内尔•陈诺威通过调査新闻集团的账目信息,指出从1987年到1990年四年间,新闻集团的利润依次是364364000澳元,464464000澳元,496496000澳元和282282000澳元。这些明显具有特征的数字不可能只是一个巧合,记者约翰•兰切斯特在《伦敦书评》中这样写道:“在总利润数字中的这些优雅的排列相当于用会计语言在说滚你妈的。对于这种金融上的小魔法,所有的普通纳税人都 应该高唱棒极了!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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