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今年在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市中支公司审计中发现,这家仅有47人的保险机构,在成立以来的3年多时间里,通过虚列费用支出、违规账外经营、截留保费收入、截留公房出售款等非法手段,私设“小金库”达1510万元,其中以各种名目私分1000余万元。

  审计查实,该公司自1997年成立时即开始设立“小金库”。其中在1998年至2000年6月的两年半中,以虚列的办公家具、汽车租赁、会务费、办公用品等发票报销套取现金,或通过支付给有关宾馆、商店、贸易公司、旅行社等一定金额,从这些单位套取现金935万元;裁留各项保费收入158万元;将保费存入高息揽存的银行,截留超出正常利率部分的利息85万元;截留公有住房出售款41万元、其他收入136万元。

  该公司采取上述非法手段形成的“小金库”,絶大部分用于职工个人。其中发放各类奖金、“过节费”926万元,购买职工个人养老保险105万元,支付职工旅游费、活动费、购房补贴等86万元,共计1117万元,人均近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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