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审计局对区内一综合楼工程及院内附属建筑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时发现甲方提供的院内附属设施室外管道和检查井签证不真实。甲方当时出具证明为乙方共实施外管道132.3米,检查井18座。审计结果却是乙方实做室外管理仅40米,检查井3座。仅此一项就核减了工程款近8万元。
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时发现,此次送审的工程仅是主体及附属设施的一部分,还有一些附属设施由另外一家企业施工,此次并未送审。经过到现场勘查,发现现场显示的附属工程做法有所不同,审计人员对乙方是否完全实施附属工程签证中反映的内容提出质疑,但是乙方手握签证,坚持上述工程是自己实施。由于此工程建设时间较长,甲方的工程负责人员也几易其人,审计人员没有盲目相信此签证。为了证实审计人员的判断,审计组决定对甲方出具的室外管道及检查井签证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计人员当即邀请实施附属设施的另一家施工方,并招 集甲、乙双方,四方对证,现场清点,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通过现场清查,证实乙方仅实施了室外管道40米、检查井3座,少做室外管道92.3来,检查井15座,在事实面前乙方承认自己虚报了工程量。
Copyright © 2017.安徽合肥财税公司一站式代办注册公司代账、工商变更注销、资质办理、知识产权、税务财务等企业财税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All 皖ICP备14021319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