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是公司业务的一个透视镜。在权益分析中,这个透视镜应该集中在股东的角度。公认会计原则对于权益的分析是不足的,因为它没有为股东着想。没有比股东权益表更能体现公认会计原则没有全心全意代表股东福利的了。
公认会计原则没有看到现有股东以低于市场价值出售股权是一种损失。如果股东自己被迫做这件事情,他们当然会物失。如果公司强迫他们做这件事情,他们也会损失。公认会计原则没有看见和股东的现金交易(筹集现金或者缩减不需要的现金作为融资方式)和体现在发行的股票中的经营活动带来的价值增加(或缩减)是不同的。同时它也没有看到拥有索求权的人们一如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和普通股股东一之间的交易可能导致对普通股东的损失。
概括地来说,虽然公司名义上为股东准备财务报表,公司董事(包括审计委员会)对股东负有信托责任,公司的管理层和审计师在年度会议上会正式向股东提交财务报表,公认会计原则下的会计处理没有尊重普通股股东的财产所有权。公认会计原则并没有将股东看成是公司的主人,所以,权益分析员必须做一步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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