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计是指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其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1997年7月发生的东南亚金融风景及近些年来世界上发生的金融危机,具有普遍的警示意义。自1980年以来,世界上已先后有一百二十个国家发生过严重的金融风险和危机,这些国家为解决金融问题所直接耗费的资金高达二千五百亿美元,有的为举债借贷,甚至不得不接受苛刻的条件,付出昂贵的代价,如近年来国际上发现的金融风暴更为严重。

  “审计署成立以来,金融审计工作从只查金融机构的财务开支,到以资产质量真实性为中心重点揭露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问题,再到关注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对效益有重大影响的突出问题,走过了三个阶段。”审计署金融司司长范鹏说:“经过20年的发展,金融审计逐渐发挥出了它不可替代的金融监管作用。”

  1995年前,金融审计以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为主要目标,并不涉及信贷计划的执行情况。“因为当时不少人认为,金融审计就像过去的财务大检查一样,查查银行的财务开支就行了。而信贷规模的控制等,那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干的事情”。范鹏说。审计部门可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和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直接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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