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利用银行账户骗取资金等重大经济案件接连发生的状况,吉林省审计厅2001的7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账户资金审计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切实加强对账户资金审计的管理和监督。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明确账户资金审计的内容和要求,审计人员要把被审计单位提供银行账户资料情况纳入审计承诺制。审计中必须首先盘点库存,审查开设账户是否合法合规,审查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审查各账户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重点检查有无银行为吸收存款乱拉资金及违反规定将有价证券用于抵押、担保或私自兑付等违法违纪问题。

  严格审查财政、税务、国库部门的收支情况及从财政部门到预算单位的审批、拨付等预算资金活动的全过程,同时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单位预算内、外资金账户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通过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对账户资金的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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