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个商标的外观、读音或意思仅有细小差别,而基本相同或大体相同,容易使消费者发生混淆的,即为相似商品。

  外观相似,是指商标在视觉上使人感到外观上相互混淆不易分辨。如“洋河”和“洋坷”,“天明”和“大明”,两组都是文字商标,而每组的文字在外观上都极为近似。又如“飞帆”和“风帆”,不仅文字近似,且商标图形都是简单几何线条构成的帆船,图形外观也十分相似,属于相似商标。另外,外观相似应遵循“分开观察”的原则,也就是说消费者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分别看到两个商标而不易分辨其差别的,即为相似。有的商标如果放在一起仔细比较,还是会发现有很多不同的,但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一般不会把两个商标放在一起仔细观察比较以找出不同,而只是对商标施以“普通的注意”,再以一般的记忆力对不同时间地点出现的商标是否相同进行判断,所以那些“合并观察有不同,分开观察极相似”的商标足能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应被视为近似商标。

  读音相似,指两个商标的读音不容易分辩,即商标文字的发音相近似或图形名称相近似,容易引起混淆。如“三羊”和“山羊”、“TDK”和“TTK”,作为商标名称,消费者呼叫时无法明显区别,应视为近似商标。

  含义近似,是指商标所表示的意思近似,容易发生混淆,如“红双喜”和“双喜”、“太阳”和“小太阳”,“娃哈哈”和“娃娃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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