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联想的是商标有较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商标产生联想的相关因素。
1、商标的显著性
美国理论界习惯上将商标按显著性的强弱依次分为四种:臆造商标、任意商标、暗示商标及叙述商标。但这 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区分,因为现实生活中,理论上的强商标在实际中可能无人知晓,消资者看到该商标完全可能没有任何反应,而理论上的弱商标往经过氏期使用后,却可以产生本义以外的第二含义,即标指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含义。
商标的显著性无疑是产生联想的前提条件,仅仅具有注册商标所需的相对显著性并不足以产生联想。由于淡化是指未经许可使用著名商标,从商使公众心口中代表唯一、独特的商标形象降低,那么如果不存在这种唯一、独特的商标形象或者说绝对显著性,则不可能出现联想及淡化。因此美国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在认定一个商标是否显著和著名时列举的第一个因素就是商标的先天显著性或后天显著性,这里所说的显著性显然应该是指绝对显著性,因为著名商标的保护如果只要求相对显著性,那么门槛也未免太低。
绝对显著性必须是公众心目中已存在的印象,因此不可能与生俱來,但相对而言,具有固有显著性的商标,显然比只具有获得显著性的商标更容易成为具有绝对显著性的商标。
2、从获得的显著性到绝对显著性
一般说来,叙述性商标由于存在先天缺陷,除非后天特别成功,保护的难度自然比具有内在显著性商标大从。
反淡化保护并不限于具有固有显著性的商标,显著性弱的商标经过长期大量的使用,如果能够深入人心,使入能够产生自主唯一的联想,同样时以获得绝对显若性,成为事实下的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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