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标和商号的相似性,本文详细讲解商标和商号之间的冲突等信息。

  1、商标和商号的冲突

  当企业的商号与第叁方的注册商标相同时,企业应当就该商号使用的正当性予以说明。从企业使用该商号的历史原因、时间等说明该商号的使用是善意和正当的,说明此种相似或者相同并不会造成混淆,也并不侵犯第三方的利益,不存在潜在的纠纷,更不会对企业未来业务的开展和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如果与企业商号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属于驰名商标,对这种情况就更应当引起重视。

  2、商号和商号的冲突

  当企业的商号与第三方的商号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对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说明:

  (1) 企业是否合法持有该商号。说明企业对该商号的使用是合法有效的,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在历史上也没有因为使用该商号受到处罚,没有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无任何第三方就企业名称或其不当使用向企业提出任何权利请求,亦未因存在争议而向工商局申请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同时,可以从企业与第三方处于不同的行政区域,企业商号合法有效的角度进行说明。

  (2) 企业与该第三方并不存在联营、合作、特许经营或者投资等可以需要由该第三方授权企业使用相关商号的法律关系,企业的设立及经营机构是否独立于该第三方,其自主选择企业商号及名称并合法登记注册是否需要获得该第三方的同意。

  (3)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避免因企业使用该商号而与该第三方发生潜在纠纷,可以请第三方作出承诺,确认企业合法拥有使用相关字号的权利,确认不会产生因企业使用该字号而侵犯该第三方任何合法权利的纠纷。承诺表示第三方知晓发行人使用该商号并对其使用不存有异议,亦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任何机关就企业使用该字号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如果原企业子公司在被转让之后仍使用企业商号的情形,也应当对该种情形作出说明,说明其使用的合法性,并要求原子公司承诺在未来变更其公司名称。

  3、以常用名词作为商号的情形

  如果企业商号是一个常用名词,如地球、月亮等,就应当审查该商号是否存在使用风险或者潜在纠纷,是否具有驰名商标认定,使用该商号的其他企业是否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或专卖经销关系,如果是,双方是否签订许可协议等,并对此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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