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关系

  要求披露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关联人(特别是控股股东和高管)和股权受让(或转让方)的股东、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会决议

  此为程序性要求。

  转让事由

  即转让股权的背景原因,从积极的角度讲应该是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从消极的角度讲不能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目的。反馈意见中曾直接问到“收购一个多年亏损的公司的原因和定价依据”。

  转让价格和定价依据及是否订立合同

  理论上如果不涉及国资、集体资产,则股权转让的价格 应该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决定,赠送也不违法。但是价格的合理性仍然需要各方关注,此合理性的判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公司创始人转让股权给公司的功勋员工和高管,无偿也是可以合理解释的,但如果对外也无偿转让,则涉嫌利益输送,难以自圆其说。一般而言,价格有塬始出资额、净资产价格、评估值三种,评估值最贴近市场方式。

  支付价款来源

  与出资来源的合法性判断类似,对于支付价款的来源问题,特别是公司本身的股权变动中,也十分重要。

  主要是关注出资来源的合法性问题及是否因为内部控制而使用公司的资金“空手套白狼”。

  某案例涉及金额逾7000万元,解释为家庭积累、借款,准备用公司分红、工资等偿还。这样的案例属于特例。

  实际履行情况

  上级审批、评估备案、招拍挂程序、工商登记等。

  股权过户以及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虽有工商登记的非生效要件,也有非权属证明等法律结论,但工商登记变更仍然是判断股权转让是否依法完成的最终标准且有公示效应,因此应该及时办理完成。如果不能及时办理完成,必须提供真实可信的解释说明,否则容易令人怀疑交易的真实性及是否会发生回转。

  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

  如涉及这两个主体,特别是国资,需要符合国有股权管理相关规定。

  是否涉及工会或职工持股会

  如涉及,是否有工会会员或者职工持股会会员同意确认的签字文件。

  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

  对问题的总体回顾性要求,既为明确结论性意见,又为兜底性披露要求。

  是否存在纠纷和潜在风险

  对问题的总体前瞻性要求,既为明确结论性意见,又为兜底性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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