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没有偏向而审计师也没有出现审计失败,公认会计准则本身也存在着局限,同样会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虽然设计公认会计准则的目的是帮助投资者获得有用的信息,但是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并非总能达到这一要求。公认会计准则的制定要经过一个正规程序,在制定过程中鼓励相关的各个群体发表他们对被提议的会计准则的意见。这里提到的与准则相关的群体包括受到公认会计准则约束的公司、证券分析师、管制机构、从业会计师、信用分析师、雇员,以及学术界人士。这些群体有着不同的视角,于是在其共同作用下,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的最终结果很可能是一个折中方案,它只包含了各相关群体最主要的关注点。因此,基于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对任何一个特定群体(例如证券分析师)来说都不一定是完全理想的。

  因为财务报表并不是为了仅供证券分析师使用而设计的,所以公认会计准则也就无法完全满足证券分析师的需要。大致上来说,财务报告准则和估值分析的要求之间存在着两项导致公认会计准则有用性受到局限的差 异,分别是:(1)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的规定,一些重要的信息可能无法获得;(2)虽然所需信息能够获得,但其披露形式又不符合估值分析的要求。

  在以美国为首的大多数发达国宋,会计准则由政府新门(如证券交易类员会)或者装立的私营组织(如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来制定的。这些国家的政府通常会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进行审计。上述规定看起来合情合理,有利于解决不对称信息问题,但是这些要求的必要性目前仍然存在争议。很多财务从业人员都提出,应该允许公司自主采用何种会计政策,幷且可以视自身的精况决定是否请用审计师进行审计。

  尽管有争议,会计准则和法定审计存在于当今最为发达的资本市场上仍然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毫无疑问,即使没有了强制性的要求,市场对独立审计和高质量会计仍旧会有需求。然而,在此情况下得到审计,其完整性能否达到目前市场上的水平,这一点我们不能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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