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代表一种满足全部债权后,对企业收入和资产的所有权。在公司中,普通股股东控制企业,组成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并享有分红的权力。普通股的每一股份有同等的权力,这个权力包括:

  (1) 普通股股东对企业收益的权力,公司经营收入满足所有的债权后,所剩余的收入归普通股全体股东所有,如果公司的股份数固定,税后利润越多,则每股收益越多。如果公司的税后利润一定,则股份数越多,每股收益越少;

  (2) 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企业清偿时,普通股股东对公司资产的债权顺序排在最后,满足所有公司的债权人后,剩余的资产在普通股股东中按每一股份均等分配。

  普通股股东可获取企业董事会宣布支付的股息。董事会的股息分红决策受股东和企业的双重需求的影响,董事会要权衡股东期望获得股息的愿望,以及公司扩张对资金的需要,公司的大股东往往对股息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可以决定将利润的一部分或全部作为股息分给股东,也可以决定不向股东分派股息,而将全部利润再投资于公司。

  普通股是企业权益资本的一部分,股东权益体现在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右下方,它由股东股本,附加股本,保留收益和未分配利润组成(在我国的会计记录中,股东权益由股东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留存收益和未分配利润组成),股东是企业的主人,他对公司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股东权益的状况将影响股票在市场上的价格。

  普通股具有如下特征:

  1. 面值

  普通股票的面值是股票上注明的固定价值,它表明了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限度。但是,普通股票的面值在股票市场中没有意义,它不会对股票交易的市场价格产生任何影响。

  2. 市场价值

  在市场上股票成交的市场价格即是市场对该股票价值的度量和确认。影响股票市场价值的因素很多,对股票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基本因素是股票收益能力的变化。普通股的帐面价值是指会计帐簿中记录的普通股股东权益,

  通常,帐面价值并不反映资产的市场价值。

  3. 控制权

  普通股股东是公司的所有权人,他们控制着企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的状况,并定期向股东汇报。普通股股东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和规定,审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公司董事会有义务将重大变动如实向公司股东们报告。普通股股东还有权决定兼并或拍卖公司资产,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或债务。

  由于对公司的控制权问题,公司的总经理(或总裁)在发行新普通股股票时,有必要考虑发行新股可能对控制权产生的影响。通常,公司在发行新普通股票时,老股东有优先认股权(即优先按比例认购新股的权利),以此保证公司管理者对公司的控制权。

  持有普通股股票的投资者,可随时将普通股票向第叁者出售(即所有权向第叁者转移)。随着股票的转移,公司的投票权可能会落入不友好股东的手中,动摇公司现管理者对公司的控制,兼并与反兼并将是那些对公司不能占有控股权的经理们长期头痛的问题。

  4. 表决权

  普通股东在选举董事会和对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均有投票权。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可以自己参加投票,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行使投票权。投票代理人是被股东临时指定参加投票的受托人。代理人应按股东的意愿代理投票。

  有许多公司的管理者,他们控制着公司,但他们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没有达到控股地步,这些经理人员为了继续有效控制公司或按照他们的设想管理公司,就要说服部分股东,取得足够数量的股东代理权,以便在股东大会上, 占有控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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