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来源,涉及股票的来源和资金的来源。股票的来源直接关系到股东权益、公司控制权及现金流等问题,而资金的来源则影响着激励对象能否行权。两者都直接决定了股权激励计划能否成功,激励效果是大还是小。
1、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是指股权激励标的的来源。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它主要包括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股东转让或赠予、留存股票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目前,在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的股权激励中,最常使用的方式是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份,以满足激励对象的行权需要。这种方式不需要公司支出现金,能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在行权后,公司的资本金还会有所增加。
回购股票,是指公司直接从二级市场购回股权激励所需数量的股票。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应该将股份赠予或转让给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特定价格或零价格向这些股东定向回购这部分股票。然后,公司再按照股权激励计划,将这部分股票授予激励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回购的这部分股份必须在一年内授予激励对象;回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且回购股份的资金应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股票的来源主要有两个途径,即原有股东转让部分股份和增资扩股。
在公司有多名股东的情况下,采用原有股东转让股份的方式涉及其股权比例及控制权的变化。所以,采用这个方式时,原有股东必须根据自己的股权情况制订合理的激励方案。
增资扩股,则需要经过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持股股东决议才能进行。激励对象行权后,可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规模,这也是股权激励标的的主要来源。
2、资金来源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资金可能来源于股票期权、折价购股型限制性股票,或者折扣购股型限制性股票。
假设公司采用股票期权或折价购股型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模式,激励标的就是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后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的股票。这样一来,激励对象需要自己筹集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不得为其筹集资金,也不能为其提供借款担保。同时,上市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也不能用来资助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或是行使股票期权。
假设公司采用折扣购股型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模式,那么上市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议事规程提取激励基金,用来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然后用于对员工的股权激励。
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其资金来源渠道众多,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激励对象的自筹资金。当公司按照注册资本金或每股净资产的优惠折扣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激励对象可以自筹资金购买股份。
第二,激励对象的工资或奖金。很多时候,激励对象不想花钱或是筹借资金购买股份。为免除员工的后顾之忧,公司可以从其工资或奖金中扣除一部分作为他们购买股份的资金。当然,扣除的部分应与激励对象商议,且不影响其生活质量。
第三,公司或股东的借款,或是为激励对象的借款作担保。与上市公司不同的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借款给激励对象,也可以为其贷款作担保。这样可以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过,借款或担保的过程中,需要考察激励对象的个人价值、业绩贡献等因素。
此外,员工还可用分红来购买股票,即获得股票时不需要支付资金,约定将每年的全部分红或部分分红用来支付购买股份的价款。
总之,股权激励要想成功且取得很好的效果,必须做到要有足够的股份可授,明确知晓股票和资金从哪里来,这样才能灵活地运用各种方式进行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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