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限公司的名称上可以简单得知,其是指需要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所以也叫“无限责任公司”。
无限公司通常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共同组成,这也是成立无限公司的必需条件之一。
无限公司的优势
(1)组织关系简单。因为无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带有明显的合伙性质,也可以被看作是“人合公司”,所以公司内外部关系比较简单。
(2)信任程度较高。由于股东需要负无限连带责任,而且对于成立公司的出资额没有下限,股东之间如果彼此缺乏信任,很难共同成立公司。
(3)保障公司效益。公司一旦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就算动用个人资产也要进行债务偿还,这就要求股东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股东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保障了公司效益。
(4)放大杠杆作用。无限公司的成立通常属于有项目而缺少资金的股东与有资金而缺少项目的股东的组合,所以可以说是一个好项目将社会闲置资金进行了有效撬动,让资金发挥了应有的社会最大价值。
无限公司的劣势
(1)股东责任过大。这一点与无限公司的优势其实是相对应的,因为股东需要担负无限连带责任,这虽然可以提高股东积极性,但也会让股东面临个人破产的风险。
(2)融资难度较大。由于成立无限公司对于出资额没有硬性要求与约定,所以在不设出资下限的情况下,再加上股东人数有限的束缚,很难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
(3)股本转让较难。由于股东担负无限连带责任,一旦发生股本转让,则会牵连到每一个股东的利益,因此未经全体股东同意,往往无法实现股本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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