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为了捍卫民主还是为了维护财务报告的诚信,制衝制度对于预防、揭露和惩处不当行为都十分重要。与美国政府相仿,财务报告包括三个不同的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常常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出现的那些不寻常数据间接发现收入操纵类财务欺诈手法。同样地,通过分析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中所岀现的数据变化,投资者常常可以发现现金流类财务欺诈手法。

  这也许是世上最好的兼职工作。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好处可谓不少,包括声望、特权外加丰厚薪水,全年的现金或非现金收入通常不下20万美元。

  虽然我们清楚只有幸运的董事才会遇到这种情况,但我们通常并不十分清楚投资者能否从这些受托人处获得所预期的必要的保护。投资者应从两个方面来考量董事:①他们是董事会成员吗?是否有资格参加所在委员会? ②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他们是否充分尽职?

  1. 董事会成员配备不当或不充分

  棒球迷肯定记得长期担任洛杉矶道奇棒球队经理、后来又担任公司发言人的汤米•拉索达。显然,汤米属于棒球天才,而且其魅力适合于推销公司的产品。不过,担任上市公司孤星牛排馆的董事会成员显然不是汤米的强项。虽然棒球场上长达70年的出色表现让人难以忘记,但这一切并不表明汤米也掌握了财务分析技能。 更为糟糕的是,在20世纪90年代,曾获Heisman冠军奖杯的全美橄榄球联盟明星O.J. Simpson(后来被宣告犯有重罪)被指派到无限广播公司的审计委员会任职以忠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很难想象O.J.辛普森能读債复杂深奥的资产负债表,更不用说有能力来审査财务报告和所披露的信息。投资者需要确保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必要的技能,且只在与其所拥有技能相适应的委员会任职。

  2. 未能就内幕交易向管理局提出挑战

  印度IT行业巨头萨蒂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Sagam)的管理层决定在2008年进行收购。不过,该决策需要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尽管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儿子掌控着拟收购的目标公司,但萨蒂扬公司董事会开会默许了管理层的要求。具体而言,萨蒂扬公司董事会批准了收购建议,决定耗资16亿美元分别收购Maytas财产公司100%的股权和Maytas基础设施公司51%的股权。

  公司董事会本应对该笔交易提出反对意见,一是该笔交易涉嫌关联交易, 二是交易本身毫无意义可言。鉴于萨蒂扬公司当时的核心经营业务正面临困境,公司理应将更多资金投人经营以扭转生存危机。然而,萨蒂扬公司却将16亿美元用于收购关联方的不动产业务,对此董事会的任何成员都应当加以质疑。

  虽然公司董事会做出了收购决策,但该决策因第二天投资者的反对而夭折了。萨蒂扬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后来告诉当局,该笔交易是萨蒂扬公司最后一次试图将Maytas公司的虚假资产转换为真实资产。因此,作为一个维持组织结构健康且有效运行的董事会,其标志就是某个相异意见可推翻管理者所达成的共识。显然,萨蒂扬公司并不存在这样的标志。

  3.未能就不当薪酬计划向管理房提出挑战

  恰当确定薪酬这一任务多落在独立董事肩上,尤其是那些任职于薪酬委员会的董事。管理层有时可能会提出古怪的薪酬计划,无任何理由就给管理者提供高额奖金。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冠群公司就制订了一份薪酬计划,只要公司高级管理者能使该公司股票价格在某个指定水平之上维持30天,那么这些高级管理者就可得到金额不下10亿美元的股票奖励。令人震惊的是,该公司董事会居然也实施了这一过分的薪酬计划。

  另一有关薪酬的诈骗行为期权回溯比冠群公司薪酬计划更为可恶,受害的投资者来自不同公司,总数达数百万。釆用期权回溯的公司达数百家。不过,其欺诈手法实际上很简单:公司授予执行官及其他员工股票期权,再借助"回溯”手段使得期权价格远低于期权授予日的价格。结果,公司员工就以虚假股票利得形式获得大量未入账且未披露的薪酬。

  在评价外部董事时,投资者必须弄清楚他们关注的是管理者的利益还是投资者的利益。此外,投资者应对那些以不当手段塞满管理者钱包的薪酬制度保持质疑。

  4.独立董事有使其独立性削弱的不当行为

  独立董事不仅要对管理者的收购决策提出挑战,而且要远离任何可能引起争议的活动。例如,以低于市场价格从公司获得贷款或购买产品均属于不当行为。此外,即便是因向公司提供专业服务而得到薪金,这种行为仍然可能影响独立董事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以萨蒂扬公司与毕业于哈佛大学的该公司独立董事之一克里希纳•帕利 普(Krishna Palepu)教授的关系为例。自2003年起,帕利普一直担任萨蒂扬公司的董事,而且帕利普被认为是公司治理方面的权威,在管理者培训项目中担任新时代公司治理与审计委员会课程的授课工作。此外,帕利普与他人共同负责哈佛大学的“公司治理、领导与价值观”倡议活动。该活动主要针对的是近期多次发生的公司丑闻和治理失灵现象。

  帕利普教授对良好公司治理的判断似乎存在偏差。尽管已担任萨蒂扬公司董事一职,但帕利普教授在2007年以提供专业服务的名义接受了总额近20万美元的“特殊薪金”。虽然我们对教授所提供的专业服务的质量或他所获得薪酬数量的合理性无从质疑,但也难以想象他作为独立董事能独立行事。我们认为,独立董事不应牵涉关联交易,否则就有可能削弱其所做的重要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2008年12月,萨蒂扬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前面所描述的对关联方Mag公司的收购决议。之后不久,帕利普与其他几位董事宣布辞职。九天之后,萨蒂扬公司的大谎言被公开揭露。不过,帕利普声称自己是在辞职后才了解 到萨蒂扬公司之欺诈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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