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审计委员会于1977年12月28日签署发布了《财务审计操作指南》(第78至79号备忘录)。财务审计操作指南内容详实,具体入微,重点介绍的是:实施财务审计过程中应遵循的审计程序;每个审计程序的具体审计任务和操作方法说明;如何编制审计报告,将审计执行情况和结果向审计委员会作正式汇报,审计报告应报送到审计机关领导和其他有资格的政府官员办公室,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有关政府官员可以对审计报告内容批阅修改,甚至采取所需的相关补救措施。

  财务审计操作指南完善地说明了上述审计报告的报送程序,以致于项目审计人员可以将审计报告按照规程报送给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的相关部门。同时,财务审计操作指南中也载明了特殊事项的审计报告报送规程,如在确认被审计单位财会核销等特殊事项的审计报告,可以不向有关政府机构或部门报送。

  在菲律宾审计委员会审计工作中,也有许多事例表明,当某些财务审计操作程序有必要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扩充时,为了不影响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可以制定辅助的财务审计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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