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投票权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由反对者及对管理层不利的股东控制的股票

  这是支持反对者的核心力量。这个群体掌握的股票数量越多,代理权竞争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2、由董事会、部门经理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控制的股份

  这类股票代表了支持管理层的核心力量。董事会和部门经理肯定会投票支持管理层,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份往往也会支持管理层,因为员工们考虑到控制权的改变可能意味着被解雇。在1990年NI.产业公司的哈罗德•西蒙斯与洛克希德公司之间的代理权竞争中,西蒙斯失败的部分原因在于,洛克希德公司在1989年建立了员工持股计划,这部分持有的股份达到了公司总股份的1.91%。

  3、由机构控制的股份

  大机构控制了股票市场,迄今为止,它们是最大的股东群体。历史上机构投资者通常都不积极,并且一般会投票支持管理层。但是目前这种情况开始发生转变,为了最大化它们所持股份的价值,机构投资者幵始变得越来 越积极,对管理层施加了越来越多的压力。如果可以使机构投资者相信,控制权的改变可以大幅度地提高股票价值,那么它们将会投票支持反对者。

  4、由经纪公司控制的股份

  某些股票交易所,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制定了规则,不允许经纪公司在没有收到股票所有者投票指令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表股东投票,对并购或者反收购条款修订这类重大事件的投票也必须得到股票所有者的指令。

  大量的股票往往以代理的名义持有。不过,在代理权竞争中,经纪公司一般并不会积极投票。因为经纪公司需要保护投票指令,并且经纪公司的目标之一是实现佣金和投资组合价值的最大化。在代理权竞争中投票也许并不能在可预见的未来带来回报。公司把选举材料送交经纪公司,并认为经纪公司接下来会把这些材料送交股票的实际所有者。从1986年开始,股票发行公司可以向经纪公司索取股东的姓名与住址,然后将材料直接递交给股票所有者。除非股东要求保密,否则经纪公司可以提供股东的姓名与住址。

  5、由个人控制的股份

  由于很多上市公司都拥有较大的股权基数,由个人控制的股权比例可能不高。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个人股东可能会非常重要。个人股东往往投票支持管理层。在一些案例中,获得大部分个人股东的支持可能是进行股权收购的关键所在。例如,在大众银行财务股份公司的代理权竞争中,大股东卡迈尔•阿汉游说其他个人股东支持一家由他和其他人员拥有的公司对大众财务公司的收购。最终阿汉在代理权竞争中失败。不过,后来大众财务公司经过一番仔细考虑后接受了一项并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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