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股权收购相比,公开市场认购在第一印象上似乎存在许多优势。例如,它们不会涉及复杂的法律要求,也不会像股权收购那样产生大量的成本(购买者必须考虑到公开市场认购在法律上被解释为股权收购)。股权收购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通过公开市场认购来达到控制目标公司所发生的佣金,斯迈利估计,股权收购中所发生的总成本平均大约达到完成交易之后目标公司市场价值的13%。

  但是公开市场认购具有一个股权收购所没有的明显的缺点。在公开市场上认购股票,收购方可能在市场上难以积累到足够的股份来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如果不能明确取得目标公司51%的控制权,购买者就会处于难以估量的劣势地位。股权收购的一个优势是,如果股东提供的股票达不到预期的数量,就可以不购买这些股票。处于少数股权地位的收购方可以作出如下选择:

  •对其余股份进行股权收购。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公开市场认购计划所发生的成本外,收购方还要承担股权收购费用。

  •发起代理权竞争。这是取得控制权的另外一种成本高昂的方式。不过在已经取得大量具有投票权的股份后,收购方在代理权战争中就处于有利的地位。

  •卖出所持股份。这将会给股票价格施加巨大的下降压力,并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

  大规模的公开市场认购也很难保密。市场参与者认为大量的股票认购是认购者企图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的一个信号。然后目标公司的股票供给曲线可能就会发生变化,在某个价格水平以上股票供给曲线会变得比较陡峭。这使街道清扫变得有效而昂贵。其他股东也会知道可能要出现一个更高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吸引人的价格,股东们就不会卖出股票。这种门槛价格可能很快就会达到,因为相对于全部流通股来说,市场上可供应的股票比例很小,很快就会被全部收购。当股东认为收购就要发生的时候,他们有足够的动机不卖出股票以索取更高的价格。在股权收购中并不存在这种拒不合作问题,因为如果没有达到所需的股票数量,收购方并不需要购买任何股票。如果到收购的截止日所需要的股票数量仍未达到,收购方就会取消或者延期收购。

  如果收购方能够购买到一小群投资者手中的大批量股票,街道清扫就会十分有效。一旦出现购买方有针对性地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出价或者投机者抢购股票,股票就会开始集中到套利者手中。尽管套利者通常会急切地将手中股票卖出,但仅仅当价格很高时他们才会采取行动。大量股票囤积在登利者手中这一事实使得收购方能够积聚目标公司大量的股票,或者足以能够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有效控制,但是收购方必须得愿意支付很高的价格。通常这些成本使得这种收购方式过于昂贵而难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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