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讨论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一些税收收益。
员工/股东的收益
与其他类型的养老金计划相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不需要就他们获得的收益纳税,除非他们实际收到员工持股计划分配的资金。在兼并或收购交易中,如果目标公司不是一家上市公司,那么目标公司股东向收购公司的杠杆化员工持股计划出售股权时,可以选择推迟股份出售所得的发生时间。在达到某些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比如公司售出后,员工持股计划至少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30%,目标公司的股东有资格采取这种递延做法。
公司收益:股利可以在税前扣除
员工持股计划还有一项税收收益,那就是支付给员工持股计划的股利通常可以在税前扣除。这能够避免公司所得被双重征税,并能让这部分权益资金获得与债务筹资相同的税收收益。公司甚至可以只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股利,而不对非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股利。这通过单独创建一类只有员工持股计划能够收到股利的股票就可以实现。
递延亏损的能力
1986年的税法改革限制了公司将亏损递延到公司控制权变更以后的能力。但是如果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了目标公司50%以上的股份,那么就不受这个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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