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各级审计机关对教育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全年共审计2200多个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8000多个学校,审计教育经费73.5亿元,查出违反财经纪律金额4.24亿元。
1990年全国审计机关对130所高等院校的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1.3亿元。
1994年审计署组织对中国人民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12所国家教委所属高等学校1993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12亿元,查出违纪金额8643万元。
1986年,2个省、区、市审计机关审计959个县以上执法机关和6497个基层执法单位,共审计罚没收入2.91亿元,查出各类违纪金额900多万元。
1991年各级审计机关都开展了对公安部门罚没收入的审计。共审计1017个公安主管部门和6482个基层单位,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金额1.7亿元。
1993年审计机关开展了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计,审计11个省、区557个县,查出违纪金额1.7亿元。
1987年全国审计机关对民政事业费进行了审计,共审计了1037个县以上民政厅、局和3846个下属单位,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04亿元,查出涉嫌贪污74人,总金额21.6万元,其中有24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989年,审计署组织湖南、江西等11个省、区、市开展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查出违纪金额4900多万元。
1991年,审计署和和11个省、区审计机关对464所医院进行了审计,其中审计中央医院8所,地方医院456所,共查出违纪金额8626万元。
1991年至1992年,审计机关开展了对55个电视台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金额2728万元。
1992年,审计机关对27个省、区、市1820个地、市、县劳动部门管理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和待业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470. 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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