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在公司发展初期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内控制度不健全,纳税意识淡薄,日积月累了大量的税务遗留问题。而当企业准备发行上市时,历史沉淀的税务问题成了其中的一大障碍。大量公司在上市前的一次性大额补税成为中国企业上市的普遍现象。依法纳税是公司的基本法定义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三)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实践中存在许多因为纳税问题而被否决的案例。对于保荐机构来说,在选择公司时应重点关注公司在税务上存在的以下问题:

  1、公司的税收异常现象

  所谓税收异常现象是指公司申报的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存在较大差异,所得税费用与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大额期末应交所得税余额、大额税收滞纳金、大量虚假增值税发票、税务行政处罚等情况。对于公司存在的税收异常情况,应当追本溯源,将税额与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核查,关注其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上市主要指标是否相一致。如果发行人有附属企业或注销子公司等情形的,还应关注公司是否办理了税务清算并是否取得了税务主管机关的完税证明。

  2、补缴税款、税收滞纳金、税收罚款

  如果在核查公司税务的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的,保荐机构应当判断该偷税漏税是否属情节严重。当然,是否真正届于情节严重,还应当由有关税务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对于尚未缴清的税务,必须诚实地 补缴税款。需要缴纳税收滞纳金、税收罚款的,必须及时缴纳。如果公司能够取得税务主管机关出具证明,确认该偷税漏税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则说明该公司具有上市的可能性,保荐机构可以选择该公司为其提供保荐业务。

  税收问题是拟上市公司不可触碰的“红线”,因此,保荐机构在选择公司时必须特别关注该公司的纳税问题。如果发现公司存在纳税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诚实地补缴相关税款,解决相应问题。此外,取得税务机关的证明确认该纳税问题不构成情节严重情形亦是十分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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