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自20世纪60年代并购交易的大样本,享利•瑟韦斯对多元化企业和那些未实现多元化的企业的托宾Q值进行了比较,发现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多元化能够提高公司的价值。相反,多元化企业的托宾Q值明显低于那些没有实现多元化的公司。其他研究发现,多元化企业出现价值贴水的情况并不限于混合并购时代。伯杰和奥费克研究了1986-1991年期间的大量企业,发现多元化经营引起公司价值平均损失了13%〜15%。在假定多元化企业的各部门为独立经营企业的情况下,该研究估计了这些企业的投入价值。研究结果发现,企业价值的损失不受企业规模的影响,而且汽车企业在相近领域内实现多元化发展时,企业价值的损失要小得多。多元化企业的盈利能力要明显低于单业务经营企业的事实进一步支持了这种企业价值损失的结论。这意味着企业过度投资可能是引起与多元化经营相关的价值损失的部分原因。

  兰和斯塔尔茨分析了企业多元化的价值减少效应。运用一个大公司样本(超过1000家企业),兰和斯塔尔茨发现20世纪80年代企业多元化的程度与这些企业的托宾Q值负相关。像伯杰和奥费克的结论一样,从兰和斯塔尔茨的发现中,我们可以看到多元化经营通常减少了企业的价值。不过,这一结论并没有被金融研究者普遍接受。维拉隆格认为,多元化贴水只是这些学者运用了人为影响的数据的结果。他指出,这些学者运用的数据受到了人为限制,因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部门进行了定义,要求只有构成公司业务份额10%或者以上的部门才需要提交报告。运用不受这些问题影响的数据资料,维拉隆格发现多元化经营实现了企业价值升水而不是贴水。

  还有一些研究从不同方面考察了这个问题。柯蒙特和贾雷尔分析了1978—1989年上市公司的情况,他们发现,提高公司的专业化经营程度符合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由此推断,人们通常提到的多元化收益和范围经济并没有实现,而且拥有高的内部融资能力并不影响多元化企业对外部资金的追求。他们发现,多元化带来的一种“收益”是,与那些没有实现多元化经菅的竞争对手相比,多元化企业较少成为敌意收购的目标。尽管如此,多元化企业还是同时作为收购方和出售方,更积极地参与市场获取企业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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