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结果公告是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审计机关提高依法监督透明度的重要形式,它直接反映了审计工作的力度与深度,也反映了审计的强度和透明度。是人民群众评价审计监督效果和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程度的直观标尺。在使审计工作变得透明的同时。使审计工作处于无形的监督之下。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实施中国审计公告制度。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指示精神,2004年审计署在较大范围内推行了审计公告制度,对外公告了H个部门单位和3项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告时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一并公布。各地方审计机构也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且逐步加以规范。湖北、北京、上海、山东、云南、黑龙江分别制定了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査结果进行公告。2004年1月一11月全国地方审计机关共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452篇,促进了各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进一步扩大了审计工作的影响。
审计档案管理
审计档案管理即对审计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把审计档案质量控制关,从档案制度档案管理档案利用等方 面进一步予以完善。
慈溪市审计局严把审计档案管理控制关2005年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6号令的要求,严把审计档案管理控制关,不仅把审计档案作为审计项目的终点,更把审计档案作新项目的起点。从而使该局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措施如下:健全制度,力求审计档案规范化;创新管理,实行审计档案电子化;注重利用延伸审计档案价值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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